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0-04-20浏览次数:1

各有关学院(部)、直属单位和校级科研机构:

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实验室安全,按照上级文件要求,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,现就我校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
1.限流。确保人员密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。实验室有效活动空间按照普通类实验、危险性实验和净化室分别不少于2.5、4和6平方米/人,或固定专人进入。

2.通风。每日不少于3次,每次不少于30分钟,或采用机械排风。不开中央空调,其他空调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,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。

3.防护。必须穿戴好实验服、手套、口罩并保障清洁,扎好长发,涉及化学、生物及光学实验的须戴护目镜,消毒时应注意防火防爆和禁忌。

4.准入。教师进入实验室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,学生进入实验室须通过安全知识考试并和导师签署《疫情期间开展实验安全告知书》(附件2)方可进入实验室,严控外来人员进入。

5.备案。进出实验室实名登记,明确实验计划和内容,并报二级单位和学校备案。

6.安全。(1)无违法违规行为;(2)学生进入实验室须由教师陪同实验;(3)危险性实验须两个或以上人员同时在场;(4)危险源(点)控制良好、无安全隐患;(5)实验时不得无人值守。

7.检查。实验室“每日三查”,二级单位专人每日巡查,单位负责人每周督查。

8.应急。应急物资充足,应急预案、能力和训练有保障。

具体实验室开放原则、管理要求、防控方案和安全管控措施等参见附件1《苏州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工作方案》。

 

 

附件1:苏州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工作方案.docx     25.69K
附件2:疫情期间开展实验安全告知书.docx      15.79K
附件3:关于印发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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